天津市北闸口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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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5月 21日

年级组长助理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入落实《津南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基础道德文明习惯养成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表彰奖励机制,依据市教委和区教育局文件精神,今年我校将继续开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班集体等各项评优工作。
二、中学“三好”学生参评条件
(一)中学“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行为习惯良好;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公德意识强,自觉遵纪守法;积极要求进步,关注时事政治,关心国内外大事,主动为集体服务,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朝气蓬勃,乐于接受新知识和新事物,具有正确的审美观点,情趣乐观向上,在校内外文化、科技、艺术等各类教育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受到表彰;本学年第一学期操行评价等级为“优”。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的学习方法;勤于思考,善于应用,学有所长;各科学习成绩优良(以本学年第一学期末综合评价成绩为准)。
3、坚持锻炼身体,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及以上的要求;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心理品质,社会适应能力强。
(二)中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干部必须符合同层次“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并担任学生干部职务。能够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有大局意识。
2、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善于团结同学,关心帮助同学,以身作则,协助老师做好工作,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
3、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表现突出。
  (三)评选办法
1、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我校的校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参照区级评选条件,评选比例不超过在校实际学生总数(含借读生人数)的15%,其中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在校级“三好”学生中评选产生,不另外计算。
2、本学年区级“三好”学生、中学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在连续两年(包括本年度)的校级“三好”学生、中学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中评选产生,其人数一律按照教育局给我学校分配的名额数进行评选。
3、本年中学市级“三好”学生、中学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在连续三年(包括本年度)的校级或连续两年(包括本年度)的区级“三好”学生、中学区级优秀学生干部中评选产生,是“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典型代表,其人数一律按照教育局给我学校分配的名额数进行评选。
(四)各年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额表

班级
人数
纯校三好
纯区级
纯市级
三好
优干
三好
优干
一年级
326
34
15
11
4
2
2
0
二年级
293
30
13
10
3
2
1
1
三年级
322
29
14
10
4
4
3
1
总计
941
93
42
31
11
8
6
2

(五)评选程序
“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严格按照如下工作程序进行:
1、由德育处制定评选方案,经校行政会讨论通过后,上报教育局德艺科审核;
2、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学生认真学习教育局审核通过的评选方案,并要求教师、学生掌握评选条件;
3、班主任依据评选条件提名班内“操行评价等级为优、学习成绩优良、体育达标良好等级以上”的学生为“三好”学生预备候选人,被提名的预备候选人在班内进行公开展示,在监督员的监督下,按照上述名额分配表确定的人数,以投票的形式经学生、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民主评议等额产生校、区级“三好”学生正式候选人名单。根据市级“三好”学生条件,按以下办法进行综合评议:根据A+B的成绩,年级排名来确定市级“三好”学生正式候选人名单。A、凡符合参评市级“三好”学生的学生,在年级组内进行公开展示,各班学生代表对本年级参评同学投票的支持率×100;B、年级组全体教师对符合参评市级“三好”学生的学生进行等额民主评议所获支持率×100。A、B两项得分之和若出现相等情况,取该生参加本年度个人项目(只取校园艺术节和运动会活动成绩)获奖加分:校级0.5分、区级1分、市级1.5分;参加集体项目获奖加分:5人以上(含5人)校级加0.2分、区级加0.5分、市级加1分;学生干部加1分。中学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参照此办法进行;
4、年级组汇总本年级各级别“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正式候选人名单,将候选人名单及意见交学校德育处;
5、候选人名单经德育处审核后,提交校行政会讨论通过;
6、将通过的候选人名单张榜公示;
7、公示后,在未有异议的情况下,学校再正式填写评优的各类登记表、花名册,上报区教育局审核;
8、区教育局和市教委审批通过后,将各项评优登记表退回学校,由学校存入学生档案;学校要再次张榜公布“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名单,并结合本校实际举行颁发证书仪式,广泛宣传优秀学生事迹。
9、学校在评选过程中建立学生监督员参与机制,评选完成之后,由学生监督员填写评选工作反馈表,连同材料上报,监督员不少于3人。
10、需上报的材料包括:需上报的材料包括:公示材料、汇总表、反馈表、花名册(市级一式一份及电子版、区级一式三份、校级一式一份)、登记表(市、区级一式一份)。
三、“三好”班集体的评选
(一)评选条件
1、班委会在班级中能起到核心作用,班集体团结友爱、积极向上。
2、模范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天津市中小学德育规程》,扎实有效地开展以“经典诵读”为载体的“孝敬教育”活动,得到校内外广泛认可。
3、班集体在各方面进步明显,班风正、学风浓,成绩显著。全班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评选办法
1、学校依据评选条件,综合班级工作评估成绩和任课教师意见确定候选班级,候选班级在业绩汇报、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产生校、区级“三好”班集体。
2、市级“三好”班集体在区级“三好”班集体中推荐,具体推荐和评选工作采取如下方式进行:
由学校直接向区教育局推荐1个班级参加市级“三好”班集体的评选。
按照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地点,对推荐的市级“三好”班集体候选班级采取班集体建设工作经验交流的方式,公开展示、评选产生市级“三好”班集体。
3、需上报的材料包括:“三好”班集体花名册(区级一式三份、校级一式一份)、登记表(区级一式一份);凡被推荐的区、市级“三好”班集体均需上报事迹材料一份,事迹材料既要体现班级的具体事迹,又要突出班主任的工作水平和特色,上报材料字数掌握在3000字左右,并提前准备进行多媒体展示的相关材料。
四、工作要求
 2013年“三好”学生等系列评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较强的导向作用,是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培养符合祖国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高素质人才的有力措施。鉴于工作量大,任务重,又是广大师生、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此,提出如下要求:
1、各班主任及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各项评优工作,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具体实际,明确评选工作的具体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评选办法。
2、在评选过程中,要切实把好质量关,实事求是,要把评选工作作为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要与学校的整体工作有机结合,切实发挥评优工作的示范引领、导向激励作用。
3、要采取公示制,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方案、推荐结果;公示地点为学校校务公开栏及师生活动较为集中的地区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
4、严肃纪律,坚决杜绝不正之风,保证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确保社会稳定。要严格评选程序,增加透明度,严禁弄虚作假,防止简单草率走过场。对于在评选工作中出现的违纪现象,一经发现坚决查处。
5、各项评优上报审批工作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过期不再补办审批手续。各项评优的上报材料纸张大小统一为A4复印纸。
五、时间安排
1、3月5日——3月10日 宣传动员阶段
2、3月11日——3月17日 各班推荐,老师,年级组上报区级评选结果阶段
3、3月18日——3月22日 各班推荐,老师,年级组上报市级评选结果阶段
4、3月23日——3月29日 德育处审核、校行政研究、张榜公布推荐名单、学生填表阶段
5、3月30日上报教育局德育科

请在此下载相关登记表、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