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闸口镇第六届人民满意好教师”评选办法
- 2014年6月16日 星期一 14:32
- 德育
为弘扬教师勤奋工作,为人师表的道德情操,树立良好的师德风范,促进我镇教育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我校根据镇评选要求特制订以下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从严要求,依法执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一学年考核成绩在全校居教职工的前三分之一。
2、刻苦钻研教材,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努力构建高效课堂,不断提高教学成绩,上学期成绩居区前三分之一。
3、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地发展,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能随时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共同探讨教育方法,在学生家长中有较高威望,学生和家长测评满意率在90%以上。
二、参评范围
现岗一线教师。已经获得过北闸口镇荣誉表彰的教师不再参评,教师违反师德或所教班级巩固率不达标不参评。
评选办法
按照评选条件确定候选人,由全体教师评议、行政会讨论确定2名教师作为我校满意教师并撰写事迹材料向镇教委推荐参评。
三、评选时间:6月30日前评选结束。
北闸口中学
2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