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开展“12•4”国家 宪法日微信有奖竞答活动的通知》
- 2016年12月02日 星期五 15:50
- 办公室
关于转发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开展“12•4”国家
宪法日微信有奖竞答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现将市司法局下发的《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微信有奖竞答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基层工会尽快将此《通知》在校内公开,并按要求广泛组织广大教职工参加微信有奖问答活动。
津南区教育工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日
附: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微信有奖竞答活动的通知》
津法建办通〔2016〕10号
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
微信有奖竞答活动的通知
各区、各部委办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大力宣传宪法,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法治天津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于“12·4”国家宪法日期间,与天津司法官方微信联合开展宪法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宪法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二、活动时间
12月1日—9日。
三、活动方式
在天津司法官方微信搭建答题通道(此活动仅限天津用户参与),粉丝通过注册个人信息、选择所属区、部委办局后进行答题。系统每次抽取3题,每答对1题积1分,每人每天可以参与答题1次。成功邀请他人参加活动,增加1分贡献值(最多20分)。
活动结束后,系统进行排名。对参与活动前200名个人以及组织工作突出的区和部委办局予以鼓励。
四、工作要求
请各区、各部委办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发动和协调,做好参加宪法知识有奖竞答活动的各项工作。
联系人:韩玲,联系电话:23082313;
马向明,联系电话:23082319)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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